监察科工作职责及政务公开

监察室工作职责:
1 、在市纪委领导和局党委指导下进行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调查了解局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状况。
2 、检查局机关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3 、检查落实局机关的廉政建设,配合机关党委组织党风党纪教育,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 、查处局机关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机关党员干部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对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 、开展执法监察、参与廉政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政风政纪情况的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市纪委和局党委。
6 、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 、负责监察室全面工作。
2 、协助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起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 、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 、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全市系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和指导工作。
5 、负责机关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全市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6 、负责全市系统纪检监察人员培训、队伍建设和本室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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