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科工作职责
1.管理民政财务。主要管理民政系统各单位财务及市直农场民政优抚资金,包括优抚、救灾、双拥、婚姻、堪界、低保、募捐、城福、扶贫、社团等工作,合理安排民政、保证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政策竞现,确保救灾支出。
2.管理卫生财务。主要管理卫生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及各项资金安排,利用财政分配调节手段拉动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确立盈利和非盈利性医院,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医疗卫生设备和大宗药品实行政府采购,卫生事业费重点向农村卫生、防疫防病、血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倾斜等。
3.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财务。主要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经费安排及财务管理。包括对劳动养老基金,失业基金、工伤生育基金,人事养老基金、民政农村养老基金、福利募捐基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药品超收收入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财政专户的管理,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及时支付、安全及保值增值。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经费预决算及拨付管理工作。
4.管理地病、残联、老干、征兵、药品监督、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财务。负责以上部门的预、决算经费安排,财务监督、预算外资金管理等工作。
5.管理:"三条保障线"及特困企业困难补助工作。负责全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失业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企业困难补助的政策制定、资金筹措、资金发放及资金到位、检查等工作。并代管省属企业"三三制"资金发放。
6.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务工作。负责制定医改政策、医改资金筹集、医改基金财政专户、医改经办机构经费安排,财务监管等工作。
7.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及特困企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预决算及资金拨付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中省驻荆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8.管理全市救灾、优抚工作。负责救灾,优抚,政策调研,资金管理,专款安排工作。
9.管理老干系统的专款拨工作。
10.管理卫生、劳动等部门办的中专、技校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