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四项改革之一,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荆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围绕“一条主线”、坚持“两个扩大”、建立“三个机制”、完善“四项措施”、夯实“五个基础”,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03年至2007年,我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一条主线”,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六年来,荆州市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这一主线,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益,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通过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采购人的依法采购意识逐步增强,自觉依法采购已深入人心;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六年来,全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规模达25亿元,年均增长35%;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逐步规范,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紧密结合;政府采购效益逐步提高,六年来全市节约资金2.86亿元,节支率达到10.5%;政府采购监管逐步规范,做到了依法监管、执行有规、操作有序。通过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荆州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三大转变”:在采购范围上,实现了从货物采购到以工程、货物类采购为主,服务类为辅的转变;在采购模式上,实现了从部门分散采购到政府集中采购的转变;在采购方式上,实现了从单位自主决定到以公开招标为主,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为辅的转变。
二、坚持“两个扩大”,不断拓展政府采购领域
坚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照服务公共财政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新领域、新途径,采购主体由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到所有基层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范围从最初预算内安排资金扩大到了预算内、外资金,采购领域从单一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工程项目及服务。2008年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类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工程类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坚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应编尽编”就是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该编入的要全部编入。市财政局要对预算单位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采购单位要按采购目录和标准,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真正把政府采购预算编细编实。“应采尽采”就是从要确保法律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采购。通过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管理,全市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全市政府采购额从2003年的1.84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8.21亿元,年均增幅达 35%。市直政府采购额从2003年的0.4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7亿元,年均增幅达30%。
三、建立“三个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建立管理机制。从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运作过程、规范监督制约入手,我市从2005年起建立起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新机制,改变了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实现了政府采购的阳光操作。为了保证市政府采购中心独立、公正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我们还将政府采购中心业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量化考核、全程监管。
建立运行机制。我们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抓住采购计划审核、评标专家选取、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招标过程控制、合同备案、采购验收、资金支付等重要关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建立起了合理分权、相互制衡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近几年来,我们通过拓宽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政策和制度等,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实施对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和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社会监督体系。如2008年在对社会影响大、敏感性强的汽车维修协议供应商招标中,我们邀请市政协委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参加了招标、开标、评标全过程,实行了开放式、多元化监督,社会反响很好。
四、完善“四项措施”,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自《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相继出台《荆州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荆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荆州市政府采购联络员管理办法》、《荆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荆州市部门采购管理办法》、《荆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荆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规定》、《荆州市市直会议费管理办法》等30多个规范性制度,基本建立和完善了我市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坚持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替代手工操作,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2008年我们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先后开发了两套政府采购管理软件。一是开发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软件。该软件为及时掌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动态,有效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管,提供了方便快捷技术平台。二是荆州市车辆管理软件。将汽车编制、保险、燃油、以及维修的配件、价格、工时费用等项目上网公布,供采购人“看单消费”,实现了采购人与供应商供求信息的对接。
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建立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是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目前,市本级已建立了由车辆维修、办公自动化、经济三类专家组成的54人的评审专家库。在专家管理上,我们坚持“统一条件、分级管理、管用分离”的办法;在专家的使用上,坚持在开标前24小时内随机抽取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实行“统一进场、统一评标、共同监管”的招投标模式,对开标、评标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监管效率。
完善监督检查措施。2008年在全国开展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在《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由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共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我们充分抓住这次开展全国性专项检查的契机,规范检查程序,强化检查措施,完善检查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创新组织形式。为了增强专项检查的力度和透明度,成立的检查专班除有财政、监察、审计人员参加外,我们还邀请了2名部门采购专家和3名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参加。二是规范检查程序和方法。我们制定了《荆州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书,做到检查有通知、送达有回证、记录有底稿、处理有决定,建立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挡案,保证了专项检查依法进行,规范操作。三是强化工作机制。落实建立了上下联动的专项检查工作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部门间协作配合,联查联办,通力合作的工作环境。四是充分利用检查成果。结合这次专项检查和实际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掀起了全市政府采购理论调研的高潮。2008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参照选题或自行命题的方式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收到理论调研文章15篇。基本完成了省厅下达我市的“坚持科学发展观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调研课题。
五、夯实“五个基础”,促进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规范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执行的基础。近两来年,我市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实行了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汇总、统一批复。同时还加强了对采购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采购资金已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
加强信息宣传。充分利用《荆州日报》、《荆州财会》《政府采购信息网》和荆州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形成学习政府采购法、宣传政府采购法的良好氛围。通过《财政信息动态》、荆州市财政局局域网及时通报全市政府采购重大活动和采购任务完成情况。6年来,我们在有关媒体上发表的宣传信息稿件达50余篇。
深入调查研究。一是搭建采购市场信息平台,及时了解市场需求。2008年我们通过开辟网上信箱、问卷调查、专题座谈等形式,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服务采购人,合理引导政府采购,做到监管关口前移。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支持。2008年10月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我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获得95%的高票通过。三是重点项目跟踪调查。2008年我们对市人大、政协两会实行跟踪服务、全程监管,节约了会议成本,保障了会议需要,对市(厅)级车辆试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控制了支出规模,重新核定了费用标准。
强化业务培训。几年来,我们从政府采购法及规章制度、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的培训活动。一是走近高端。我们抓住2008年市三届人大将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列入调研任务的机会,邀请省厅采购处魏承玉处长为市人大全体常委进行了《政府采购法》专题讲座,讲座深入浅出、内容丰富,解疑释惑,受到了常委们的热烈欢迎和普遍赞誉,宣传效应影响深远。二是走近采购人。实行全面培训常年抓、部门培训重点抓,采取送法上门、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市直单位中层干部和政府采购专班人员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人员120人。
抓好队伍建设。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抓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的办公室。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每个星期我们都安排半天时间集中学习。每位干部每年的学习笔记和心得都要达2万字以上。狠抓干部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要求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价值观,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争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模范;争做敬业爱岗、勇于创新的模范;争做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模范;争做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模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09年是我市迎接大挑战、大机遇、大发展的一年,我市全体政府采购工作者将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巩固成果,虚心学习兄弟市(县)的先进经验,再创佳绩,把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