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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度会计账簿结旧转新审核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0-3-19   访问次数:757   作 者:荆州市财政局
 

根据《荆州市市直单位建账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市直单位2009年度会计账簿结旧转新审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市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荆州市区(含区辖乡镇)的公司、企业办结2009年度财务决算,已完成会计账簿结旧转新工作的均须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2、今年审核备案工作实行单位网上申报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自即日起先登录荆州市会计网或荆州市财政局网站进入荆州市会计建账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按要求填写、上传、上报相关资料,并将所填资料及会计报表打印盖章后,到市财政局办理现场审核确认手续。

办理2009年度会计账簿结旧转新审核备案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09年度已审和2010年度已启用会计账簿(总账、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采用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的,打印完整的2009年度会计账簿及科目余额表;

2)《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审核表》(网上填报打印)一式三份;

3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表》、《纳税情况表》(网上填报打印)一式两份;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式两份)。

3、今后所有单位只能以经财政部门审核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接受财政、税务、工商、民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监督检查,不得非法设账。未经过财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会计账簿一律视为账外账。

4、办理首次会计建账监管审核手续的先进行网上申报,再按《荆州市市直单位建账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荆财字[2008]5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5、对未按规定办理会计建账监管手续的单位和责任人员,按《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及《湖北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市直单位建账监管审核办公室:塔桥路35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局

咨询联系电话:0716-8257198

特此通告

 

荆州市财政局

   O0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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